被执行人高某长期逃避履行15000元劳务报酬,经执行干警多轮追踪、严厉训诫并依法处以罚款后,最终全额支付欠款。
胜诉判决生效,被执行人却屡屡爽约
欧某与高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高某支付欧某劳务报酬1500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一直未履行,欧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高某,对方要么拒接、要么接电话后口头承诺还款但又食言,毫无履行诚意。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先后两次查找高某:第一次高某凌晨入住酒店,干警清晨到达时其已提前退房;第二次发现高某的车辆出现在某KTV门口,但该车并未登记在高某名下,无法查扣,高某本人亦未现身。两次扑空,说明高某在刻意规避执行。
持续追踪!执行攻坚不松懈
尽管数次实地查找未果,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而是持续跟进线索并反复电话督促。电话里高某态度抵触,执行干警严正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罚款乃至刑事责任。
面对威慑,高某意识到逃避责任无法解决问题,遂主动到法院配合处理。然而,高某到法院后仍心存侥幸,试图仅支付2000元了事,将生效裁判视同可讨价还价的交易。法官对其予以严厉训诫,明确指出不足额履行属于拒不执行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依法拘留。面对刚性约束,高某当场足额支付15000元劳务费。同时,鉴于高某前期长期失联、多次刻意躲避执行、漠视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高某当场缴纳罚款。
民生无小事,规避执行必追责
法官提醒,标的额不分大小,权益不分轻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按期、足额履行。对以“躲猫猫”等方式故意逃避执行的失信、违法行为,法院必将深查线索、持续攻坚,一经查实,将予以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请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莫等“罚单”临身、自由受限,才追悔莫及。
供稿丨执行局
编审丨政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