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026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8月14日上午,新洲区法院汪集法庭联合涨渡湖街道、涨渡湖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讲座。本次讲座覆盖涨渡湖街道各分厂大队、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以精准普法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产业绿色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涨渡湖湿地森林公园中的野生动物
(图片来自《新洲发布》)
涨渡湖街道坐拥优质湿地资源,是新洲生态保护的核心片区。近年来,涨渡湖街大力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规模化农作物种植和渔业养殖等特色产业,湿地保护、秸秆禁烧、湖区生态治理、种植污染防控等工作,不仅关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更直接影响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
法庭干警采用分发宣传册和PPT图文讲解、案例剖析、法条解读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重点解读湿地生态保护、水资源管护、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关键板块法律规定,让无声的法律条文活起来、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干警结合前期走访了解到的辖区规模化种植产业特点和农户生产习惯,着重普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细致讲解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土壤退化、湿地生态破坏等危害及消防安全隐患,明确界定个人与经营主体的环保责任,纠正种植户“秸秆焚烧无伤大雅”的错误观念,守住绿色生产底线。同时,结合涨渡湖生态保护红线和辖区农文旅发展规划,细致阐释湿地资源保护、生态红线管控、湖区环境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文旅项目生态合规等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湖区生产经营、文旅开发、田间种植、水域养殖中的常见生态问题,通过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直观解读违规侵占湿地、湖区乱排乱放、不当农事作业破坏生态等行为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强化“保护湿地生态、护航绿色产业”的共治理念。
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和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生态环保难题,踊跃提问,围绕秸秆无害化处理、农田灌溉污水治理、湖区养殖合规操作、文旅经营生态合规等热点问题,向干警现场咨询,干警逐一细心解答。
全员参与 · 筑牢法治屏障
此次多部门联合普法宣传活动,精准面向基层工作者、志愿者、辖区居民等重点群体,致力打通生态环保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新洲区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加强联动协作,通过普法宣讲、巡回审判等方式,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与基层治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以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碧水。
供稿丨汪集法庭
编审丨政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