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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雷霆2026武汉行动丨从“千千结”到“敞开门”

来源: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时间: 2026-08-27 18:05 点击量: 14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原为货车司机同事,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额16500元。执行中,法官依法对刘某及其妻子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根据线索前往刘某现住址上门执行。



执行从“”开始


敲门声在楼道里回荡了三遍。执行干警站在防盗门前,能听见里面窸窣的脚步声,却迟迟不见开门。又等了几秒,门终于开了一道缝,透出的光线被半张面孔挡住——刘某的妻子探出头,目光里全是警惕:“你们是谁?来干什么?”

执行干警亮出工作证,刚说明来意,门缝反而收窄了。“家里不方便,这个事没什么好说的。”话音像那扇门一样硬。执行干警一字一句解释:今天不是来拘传,是来商量怎么把案子了结,拖下去对你们没有好处。

大约十分钟后,门缓缓敞开,刘某终于出现在门口。

沟通中,刘某妻子情绪激动,对冻结账户提出异议,称被冻结款项中含其个人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并不断哭诉,致使协商难以继续。执行干警研判现场情况后,决定将刘某带到法院调解,同时通知申请人张某到场,以便于有效沟通。



调解,从拉家常到算成本


在法院调解室,执行干警首先引导双方回顾昔日同事情谊,缓和对立情绪。随后明确告知刘某: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影响货运接单、贷款等经营活动;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表示,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释法明理,刘某主动表示愿意全额偿还欠款,并提出以其妻子银行卡内保险赔偿金先行支付一万元。执行干警在征得刘某妻子书面同意后,依法扣划一万元发还张某并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剩余6500元,双方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约定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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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案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考验执行工作的精度与温度。面对“门难进、人难见、话难谈”的执行困境,执行法官没有简单的强制扣划,而是坚持“多跑一趟、多劝一句、多想一步”,既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又注重沟通方式方法,通过耐心释法和柔性引导,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以最低成本、最和谐方式兑现胜诉权益,让“小案”同样得到认真对待。


法官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如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所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执行、协商履行方案,这既是法律义务,也有助于矛盾实质化解。如对财产权属有异议,则应通过合法途径提出。


供稿丨执行局

编审丨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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