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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租赁纠纷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助力“双赢”

来源: 阳逻人民法庭 时间: 2024-08-08 10:07 点击量: 77

“感谢法院帮助我公司解决了长达八年的纠纷,减轻了企业诉累,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近日,新洲区法院阳逻人民法庭收到原告武汉某发展公司的感谢信,感谢法庭为企业排忧解难。

2015年11月,武汉某发展公司与湖北某投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武汉某发展公司将位于新洲区阳逻街的某块土地及附着建筑物租赁给湖北某投资公司使用,合同一直延续至今。因湖北某投资公司长期拖欠部分租金未付,2023年年底,武汉某发展公司将湖北某投资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排除妨害,并要求湖北某投资公司支付欠付的租金及返还租赁的院落及房屋。

受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本可快审快结,但考虑到原、被告均是当地重点企业,秉持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

“我公司愿意与原告和解,积极缴纳租金,但也请法院体恤企业现实困难,协调减免部分租金、降低租金标准。”在与湖北某投资公司沟通过程中,湖北某投资公司承认拖欠租金事实,希望法院帮忙居中调解。

了解了被告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又多次前往被告公司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信用良好,仍正常经营,具备一定还款能力。如果能调解解决纠纷,不仅能维护原告企业合法权益,而且能最大限度降低对被告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此外,承办法官还了解到,案涉租赁场地和房屋位置偏僻,经济实用性不佳,且原告公司对该地块后续利用暂未做打算,而如果继续租赁给湖北某投资公司,通过“以租代管”方式,既能充分发挥其保本保值甚至增值的经济效益,也可以避免今后执行不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在综合考量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并从双方深化合作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促使双方就争议问题寻求利益“平衡点”。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达成调解,被告公司分期分批向原告公司偿还拖欠的租金53万余元,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终于化解,既帮助湖北某投资公司争取了还款缓冲时间,让其得以继续经营,又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很满意,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新洲区人民法院阳逻法庭聚焦审执主业,妥善高效解决企业在司法领域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实实在在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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