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洲区法院携手基层组织成功化解了
一起长达七年的鱼塘租赁合同纠纷。
在执行干警与村干部、调解员的
共同努力下,
申请执行人周某主动减免4万元债务,
被执行人赵某当场筹措5万元履行义务。
双方在村委会签订和解协议,
最终冰释前嫌,
握手言和。
图为执行员向双方释法说理
案情介绍
2017年,村民周某与赵某因鱼塘租赁产生纠纷。合同到期后,双方就租金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周某无奈之下向新洲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赵某支付租金9万元。然而,赵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2024年7月,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调查,并未发现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前往赵某所在村湾走访时发现,赵某的妻子患有重病,需要长期照料,家庭经济负担沉重。此外,鱼塘经营期间投入的设备成本尚未收回,赵某确实不具备一次性履行债务的能力,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图为执行员联合村干部开展调解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4月,执行干警调整工作策略,联合当地矛盾调解中心、村委会干部组成调解小组,三方分工协作,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执行干警向赵某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调解员积极搭建对话平台,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方案;村干部则凭借熟悉乡情的优势,从情感层面进行疏导。
经过连续多日的不懈努力,调解工作终于取得突破。周某在了解赵某的实际困境后,主动做出让步:“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治病救人要紧,我同意把债务从9万元减免到5万元。”赵某深受感动,当场向亲友筹借资金,一次性付清了剩余的5万元。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聚焦执行难点、堵点,探索打造“执行+N”工作模式,推动更多资源参与执行工作源头治理。通过建立“执行+司法所”“执行+基层组织”等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协同调解—督促履行”的闭环执行模式,合力攻坚执行难题,努力将群众“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