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某建设公司将最后一笔400余万元执行款汇入新洲区法院账户,一起标的额达14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从立案到结案,新洲区法院始终坚持“保障权益”与“护航经营”并重原则,通过“放水养鱼”式柔性执行,在帮助申请执行人快速回笼资金的同时,也为被执行企业保留了发展生机。
2024年年末,某水务公司因某建设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向新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40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立案时,某水务公司特别说明,临近春节,企业已垫付大量工人工资,资金周转极度困难,急需执行回款缓解资金压力。
面对企业的诉求,新洲区法院迅速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启动财产查控程序。执行法官根据某水务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对某建设公司的财产状况展开全面调查,经查证,某供水公司对某建设公司存在一笔到期未付债务。法院随即向该供水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经多方协调沟通,仅耗时一周,1000万元无争议款项便顺利到账,解决了某水务公司的燃眉之急。
首笔款项到位后,执行并未就此止步。新洲区法院依法冻结了某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但某建设公司随即提出请求:公司正在承建某重点项目,账户冻结导致工程款支付受阻、材料采购停滞,项目面临停工风险。
执行法官没有简单“一冻了之”,而是深入某建设公司实地走访,详细查看项目进度、全面核实经营状况。经调查发现,某建设公司虽短期资金紧张,但项目进展正常,竣工后具备还款能力。基于此,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协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水务公司接受分期还款方案,并同意解除账户冻结。
“账户解冻后,项目资金流动恢复正常,我们有信心按时完成还款。”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在账户解除冻结后表示。
解除强制措施并不等于“放任不管”。新洲区法院持续跟进某建设公司履约情况,定期核查项目进度和资金流向。2025年5月,某建设公司如约将剩余400余万元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并主动支付了全部利息。
经济复苏离不开市场主体的活力。新洲区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灵活运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信用修复等机制,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