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内出轨,向第三者先后转账50次共13万余元。妻子心灰意冷,起诉至法院,要求“第三者”返还其丈夫赠与的钱款。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法院阳逻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依法判决“第三者”向原告返还其丈夫赠与的钱款。
2022年初,家住武汉的张女士发现与丈夫刘先生共同经营的店面的营业额不知去向,张女士检查刘先生手机时,发现刘先生在一年内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向胡女士转款50次,共计转款13万余元。经张女士质问,刘先生承认与胡女士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2021年至2022年期间,胡女士经常以家庭日常开支困难为由要求刘先生转账。张女士找到胡女士要求其归还刘先生的转款,双方进行了对账,胡女士承诺2022年12月底之前还清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但到了约定还款期限,胡女士未按承诺还款且一直回避张女士。于是,张女士将胡女士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先生在与张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张女士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与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胡女士,其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利益,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胡女士据此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胡女士向原告张女士返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