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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拒付分割款?新洲法院审执一体促履行

来源: 执行局、旧街法庭 时间: 2024-08-19 15:25 点击量: 380

离婚后,

男方不愿意分割共同财产。

近日,

新洲区法院通过上门做工作,

解开了双方当事人心结,

案件也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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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院干警做双方当事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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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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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女子汪某与男子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8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3年2月,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赵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汪某撤回起诉。2023年8月,汪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准予双方离婚,被告赵某给付原告汪某财产分割款8万余元。

该案判决后,赵某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4年1月,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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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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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发现,赵某除2000余元银行存款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员向赵某发出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等信用惩戒预警告知书,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赵某对此无动于衷。2024年7月,执行员将赵某拘传到法院,经释法明理,赵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然而,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执行局并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为破解僵局,执行局积极试行复杂疑难案件内部交叉机制,该案案卷材料再次被摆上执行局局长吴芬清的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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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

“这起案件已经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通过‘极限施压’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只能变通思路,寻求其他解纷渠道。”吴芬清认为。一番思考后,吴芬清找到了审理该案的法官,想通过审判法官更加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及情感等情况,希望借此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没想到,这一次带着试探性的努力,却找到了执行的另一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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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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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和赵某如今还住在同一条街上,与街坊邻里的关系都还不错。而且在法院诉前调解阶段,两人曾达成和解,按理说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审判法官的一席话,让吴芬清再次看到了案件和解的希望。

有了方向后,吴芬清当即行动。为消除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她率先从赵某的家属入手,多次上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她耐心劝说,赵某的父亲表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并表态愿意配合劝说赵某。同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审判法官比较熟悉且信服,吴芬清邀请该案的审判法官,以及当地街道办干部、有声望的乡贤能人等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经过3个多小时深入沟通交流,打开了双方当事人心结,赵某和汪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亲属代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