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辛苦你们大老远来我们村里开庭……”近日,新洲区法院邾城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被告所在的村湾巡回审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偿还了全部借款。
家住同村的张某和王某本是好友,王某多年前曾向张某借款1万余元并约定了利息,刚开始王某还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但最近几年,王某再未还款并失去了踪迹。因诉讼时效将至,张某也疾病缠身,急需钱款治病,无奈之下,张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小且争议不大,于是通过电话联系王某,向其了解情况,并询问其调解意愿。得知被张某告上法院,王某急忙向承办法官解释,因其近年来一直在国外务工,没有回老家,前段时间因工摔伤,这才回到老家休养,并表示从未想过赖账。
然而,由于双方在具体还款数额上存在分歧,且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承办法官最终决定开庭审理。
考虑到被告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在多方沟通协调后,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王某所居住的村湾,在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
当天,承办法官邀请该村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同时邀请该村村民参与旁听。
调解过程中,村干部从情理入手,结合乡情、友情耐心劝说,承办法官则趁热打铁,释法析理,耐心为当事人梳理案情、答疑解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最终,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王某一次性还清了全部借款。至此,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向旁听村民讲解了有关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解答村民的疑惑,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均为本地建筑企业,且在同一个工业园区。被告因承接工程项目,向原告采购建筑材料。后经结算,原告共向被告提供了价值50余万元的货物。被告在支付了30余万元货款后,剩余10余万元不再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公司告上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随即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被告公司承认购买了原告公司的材料,但其又解释,其并非不愿意付款,只因原告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对此,原告公司并不认同,坚称其提供的材料没有问题,是被告公司安装的原因。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大,难以调和,于是,承办法官与该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协会联系,邀请工业协会共同化解纠纷。同时,承办法官在案件调处过程中发现,实际交易中,不少买卖双方缺乏证据留存意识,这些都容易导致后续的维权困难。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该工业园区,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开展巡回审判。
最终,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及工业协会的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了和解,被告公司当庭向原告公司支付了欠付货款。
事后,承办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向现场旁听的园区企业进行法治宣传,详细告知企业交易中需注意的风险隐患,以及如何依法维权等,受到园区企业的欢迎。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近年来,邾城人民法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的方式,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释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绘就解纷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