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过了四五年,还能拿回这笔工资。”1月24日上午,在仓埠街某村委会会议室,执行干警将案款有序发还给申请执行人,今年72岁的黄爹爹拿着钱笑得合不拢嘴。
2016年,黄爹爹受被执行人陈某雇佣,在仓埠街某村的蔬菜基地务工。2018年,受强降雪影响,蔬菜基地受损严重。为减少经济损失,陈某放弃了继续承包该蔬菜基地。然而,他并没有与黄爹爹等14名村民结清余下的工资款。
黄爹爹等人多次找到陈某,要求陈某支付工资款,但遭到了陈某的拒绝。无奈之下,2020年11月,黄爹爹等人将陈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支付黄爹爹等14名工人工资款共2.5万余元。
因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8月,黄爹爹等人向新洲区法院执行局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一银行卡内有存款,但不足以足额支付14名农民工的工资。经调查,陈某的退休金每月会打到该银行卡账户内。于是,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陈某沟通,经过多番释法说理,最终,陈某同意在保留其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剩余退休金用来偿还黄爹爹等人的工资款。今年1月初,执行干警扣划被执行人陈某银行存款2.5万余元。
考虑年关将近,黄爹爹等农民工等“薪”过年。同时,部分农民工年龄较大,住所地距离银行较远,取钱不便。为方便农民工领取案款,执行干警将准备好的现金送到村里。11名农民工在执行干警认真核对完信息后,排队有序地领取了案款,最低领取325元,最高领取4025元。
其余3名农民工因在外地务工,执行干警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