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郭某委托代理律师将一面印有“高效执行显公正,为民维权暖人心”的锦旗,送至新洲区法院执行员毛鸿伟手中,对其高效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该案是一起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三名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返还5万元服务费的义务,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毛鸿伟立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发现,虽已冻结多个涉案账户,但账户总余额远不足以清偿5万元案款。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等后续强制措施,不仅执行周期延长,还可能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凭借直觉和经验,毛鸿伟判断:“被执行人有经营行为,并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很可能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因此,他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沟通疏导与督促履行上。
毛鸿伟首先联系了被执行人潘某。电话中,潘某情绪较为激动,反复强调其已提供婚介服务,认为不应再承担退款责任。毛鸿伟并未急于反驳,而是耐心倾听,待其情绪平复后,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析理工作。
“法院生效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必须履行。”毛鸿伟从法律后果角度进一步阐释,如拒不履行,将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不仅影响个人声誉,也将对今后的经营发展造成持续阻碍。“主动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对双方都是最优选择。”
此次通话持续约四十分钟。随后几天,毛鸿伟又多次联系另一名被执行人杨某,从家庭经营角度进行劝说:“你们夫妻共同经营,生意要做长远,诚信与口碑至关重要。不能因眼前几万元,影响家庭长远发展和商业信誉。”
经过连续三天的沟通,毛鸿伟既讲清法理,也讲明事理,逐渐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最终,在执行程序启动后的第三天下午,潘某主动联系毛鸿伟,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日,5万元执行款及相关费用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