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兄妹俩对簿公堂。近日,新洲区法院仓埠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共有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了兄妹之间长达12年的“心结”,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重续亲情。
李某军和李某玉系同胞兄妹关系。12年前,哥哥李某军让妹妹李某玉在自己剩余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居住。后该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而拆迁,双方因拆迁款分配问题发生了争执。然而,令兄妹俩都没想到的是,这场争执竟持续了12年之久,直到两兄妹对簿公堂。
受案后,考虑到涉案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修复兄妹俩的亲情。
庭审前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李某军和李某玉进行调解。然而,由于经年累月的争吵,双方之间积怨已久,隔阂很难消除。李某玉坚持认为,涉案房屋是由其出资购买地基新建,拆迁赔偿款理应归属其个人所有。李某军对此并不认同,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因两人态度都非常坚决,且互不让步。最终,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宣判,判令李某玉向李某军支付拆迁款280000元。
案子虽结,事儿却未了。
该案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回想起庭审过程中双方态度强硬、针锋相对,考虑到双方矛盾并没有得到实质性化解,被告也有可能不会服判息诉。为解“法结”,又解“心结”,承办法官找到原、被告的大姐,联合原、被告的大姐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近日,李某军致电承办法官,表示希望能够跟妹妹李某玉和解。看到双方有望冰释前嫌,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当即组织双方到庭进行判后答疑。
现场,承办法官就被告李某玉关心的法律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解释,从事实认定到证据采用、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详细释明,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内容。
“千金易得,亲情难再。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是你的哥哥为你提供遮风挡雨的住所,这就是血脉亲情。如今,你们兄妹二人为了房屋拆迁款,成为仇人,实在不应该啊。”承办法官从挽回亲情的角度出发,继续开导兄妹二人。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原本分坐法庭两侧的兄妹慢慢坐到了一起,两人脸上也多了些笑容。
“潘法官,本来我对判决结果不服,准备上诉,现在你把道理讲得这么清楚明了,我心服口服!”李某玉当场表示。同时,兄妹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军主动放弃11万元拆迁款,李某玉当场自动履行了余下的全部案款。
“长兄如父!”李某玉在签署和解协议后,对哥哥李某军道了一声感谢,这也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好肯定。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