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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进行时:审监庭助力解决“执行难”

来源: 审监庭 时间: 2018-08-01 16:13 点击量: 3122

最高院院长周强同志向全国人民作出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是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的关键年,也是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既是法院执行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又是法院其他兄弟部门的共同职责和神圣使命。审判庭承担着法院重要的业务职能,理应在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有所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9月,区法院审监庭收到一份由申请人左甲、徐某递交的再审申请书,申请人以原审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两申请人的借款期间利息超出100倍为由要求我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审监庭迅速调阅案卷,了解相关情况。经查:申请人左甲、徐某系夫妻关系。左甲、徐某之所以涉案,系因左甲为债务人左乙和债权人郑某、陶某的民间借贷合同中的担保人,并多次签名作保。后因债务人左乙拒不还款,下落不明,左甲和徐某又一起为左乙作出书面担保。找寻左乙无果,郑某和陶某将两申请人告至区法院,要求其代为偿还借款及利息,并赔偿因追讨债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再审申请的有关规定。同时审监法官了解到该案陷入执行僵局,成了一起信访积案、执行“骨头案”。

为此,审监法官专门就此案与执行局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了解到该执行双方当事人诉求,力图协力找到执行突破点。审监庭和执行局积极联手,多次深入走访申请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了解事实,通过历时五个多月的思想工作,在徐某、左甲同意主动履行欠执行款的基础上,锁定本金和利息,要求其尽快将所欠本金及利息汇入该院执行专户,并书面通知原案申请执行人郑某、陶某来院领取执行款,此案最后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