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太冲动了,不该动手,诚恳给你道歉,还请你别往心里去。”
“我也有过错,脾气有点冲,说话不中听,你也莫见怪。”
……
近日,新洲区法院三店人民法庭通过“法庭+村委会”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耐心劝解下,原、被告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图为原、被告握手言和
陶婆婆与徐某是潘塘街某村村民,也是邻居关系,双方因临近土地问题时常发生争吵。2024年4月,陶婆婆在自家责任田埂种菜时与徐某再次发生了争吵,徐某手拿树枝追赶陶婆婆,陶婆婆慌乱中不慎摔倒,致使腰部扭伤。事故发生后,陶婆婆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陶婆婆腰椎滑脱,为此住院20余天,其间,徐某仅垫付医疗费5000元,剩余费用不再支付。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陶婆婆遂诉至法院。
图为法官联合村干部开展调解
受案后,考虑到原、被告是多年邻居,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三店人民法庭迅速启动“法庭+村委会”联动调解机制。承办法官联合该村村干部进行深入调查,详细了解争议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协商。因陶婆婆卧病在床,当天,陶婆婆的爱人代为参加了调解。
在某村村委会会议室里,双方吵得不可开交。陶婆婆一方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徐某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理应向其赔偿合理费用;徐某则坚称陶婆婆对其多次辱骂,且陶婆婆此前腰部做过手术,陶婆婆的损失不应由其全部承担。
图为法官和村干部前往原告家中开展调解
因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转变思路,提议前往陶婆婆家中,在探望陶婆婆的同时,当面听取陶婆婆的意见,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被告动手打人,原告躲避摔伤,被告肯定是有责任的。赔钱多少是一方面,话不当面说开,也不利于你们两家今后的和谐相处。”
在陶婆婆家中,承办法官推心置腹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双方的过错责任。村干部则凭借对当地情况的了解以及与村民之间的深厚感情,劝说双方当事人念及邻里情,换位思考,各让一步。
图为被告当场履行部分义务
经耐心调解,最终陶婆婆和徐某达成共识,徐某同意赔偿陶婆婆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34000元,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5000元,还需赔付陶婆婆29000元。
经多方筹措,徐某当场赔偿陶婆婆24000元,并承诺剩余5000元于2025 年10月前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是三店人民法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三店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整合发挥基层调解力量作用,拓宽解纷渠道,让更多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