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
稻谷飘香,
又是一个丰收季。
新洲区仓埠街某村田间地头一派繁忙景象,
农民们头戴草帽,
有的拿着镰刀忙着收割稻田里
成熟的稻穗、
有的将稻穗放进收割机内脱粒、
……
“哎哟,今年又是丰收年,哈哈哈……”稻田里,不时传出蔡老伯爽朗的笑声。而在两个月前,蔡老伯还在因土地问题陷入官司中,为土地上的农作物发愁。
2019年1月,蔡老伯与同村村民刘某签订合同,承包了刘某流转的50余亩土地,用来种植稻谷、玉米以及养殖渔业。土地承包期届满后,因蔡老伯未向刘某支付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刘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蔡老伯返还土地并支付承包费。
“三农”案件,案案都是乡村振兴。受案后,仓埠人民法庭副庭长潘应军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安排了一次庭前调解,然而,蔡老伯并未到庭。为尽快化解纠纷,不耽误农时,承办法官当即带着法官助理一行前往蔡老伯所在的村湾,打算实地勘察并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图为潘应军前往现场实地勘察
在村湾的岔路口,潘应军迎面遇到了扛着锄头从外劳作归来的蔡老伯。得知法官等人的来意,蔡老伯气愤不已。
“法官,你得给我评评理,别人租金都是75块钱一亩,到我这里,就是100块钱一亩,这不是欺负人吗?其中还有部分土地,很早之前我就在上面耕种,为什么要我全部返还。”谈及自己遭遇的“特殊”待遇,蔡老伯满肚子委屈。
“我跟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怎么选地、整地,怎么处理种子,什么时候播种、插秧、施肥……我都一清二楚,对土地有感情。关于土地、鱼塘建设问题,你们不给我一个心服口服的理由,我是绝对不会退让的。”蔡老伯态度坚决。
“您也别急,这事儿说不定其中有误会,这案子该怎么处理,肯定是按照法律规定。”潘应军安抚蔡老伯后,又马不停蹄前往该村村委会,向村干部以及附近村民确认土地承包相关情况,对案涉土地实地进行勘验,确认双方诉争土地方位及实际面积,并前往相关部门查阅案涉土地的资料。
“马上就要秋收了,这稻田里的水稻等不起,案子还得尽早有个定论,不能影响农民秋收。”在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后,潘应军决定将庭审地点安排在村委会,并尽快开庭。
图为法官在某村村委会开庭审理
庭审当日,蔡老伯的子女均作为旁听人员到庭,该村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村民也到庭旁听。
庭审过程中,潘应军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意见,找出双方争议焦点。
“法官,我跟蔡某说过好多次,其他几家租户都是一样的租金标准,但是他不相信,还认为是我联合他人骗他,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对于蔡老伯的执拗,刘某也很困扰。“现在村里经济发展形势好,我也是思考了好久,想回村发展。”
“虾稻共作,不仅能够降低成本,还能提高收益,我还打算发展葡萄、草莓等特色水果种植采摘产业,让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发挥最大效益……”刘某态度也很坚决,想尽快收回土地种植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养殖龙虾。
然而,尽管潘应军向双方反复释法说理,但因双方对调解方案分歧过大,最终未能调解成功。
该案,无奈只得休庭。按理说,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作出判决并不难,但如果径行判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后续诸多问题将会接踵而来。
“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好好的粮食烂在田里。”潘应军说道。事后,他反复“复盘”当天庭审过程,发现了一个细节:蔡老伯的子女似乎并不赞同老人承包土地。
“老人今年已经73岁了,家里的农活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总是我们兄妹几人轮流请假回家帮忙,我们提出出钱请人帮忙耕作,但父亲不同意。我们总是请假,工作也会受到影响。”电话中,蔡老伯的几个子女都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潘应军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
有了蔡老伯子女的加入,很快打开了老人的心理“防线”,潘应军趁热打铁,为蔡老伯讲清法律关系、摆明法律后果、分析利弊得失。最终,蔡老伯同意接受调解,但坚持必须等粮食秋收、渔获冬收后才会返还土地。
图为蔡老伯承包的鱼塘
见双方当事人关系有转圜余地,案件调解逐渐明朗,潘应军又联系刘某,征询刘某的调解意见。不料,刘某此时却犹豫了,他认为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合同其仍然能拿回土地,无需让步调解,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然而,潘应军并没有放弃,再次前往某村,第四次敲响了刘某的家门。
“法官,我们都是一个村的,他还是我的长辈,这几年,我们家的土地在他的打理下,没有荒废,我是非常感谢他的,之前拖欠的土地租金我也不要了。”看到法官多次上门,刘某非常动容,最终作出了让步。
在潘应军的释法说理以及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蔡老伯同意在粮食秋收及渔获冬收分别完成时,分批次将土地返还给刘某,不再主张鱼塘建设费用,刘某放弃主张土地承包费,历时五年的土地承包纠纷以调解结案。
秋收时节好“丰”景。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仓埠人民法庭不断加强和改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手段,通过设立“三农”巡回审判庭、“法治夜校”等方式,增强农民、农企法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