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下午,虽已过立春,但空气中仍透露着几分寒意,民一庭庭长刘仲祥带领办案团队赶赴阳逻街毕铺村某处调查案件事实。
原告宋某因驾驶摩托车被坠落的电线绊倒致伤,遂起诉广播电视信息公司新洲分公司、中国电信新洲分公司、中国移动新洲分公司为本案被告。
庭审中,原、被告各自提供了勘验现场的照片和录像等证据,但均对彼此提供的照片录像等勘验结果提出异议且不予采信。三被告均表示在事故发生地垂落的线缆不属于本公司。本案的关键——坠落的线缆,成为了三家被告公司的“烫手山芋”。
为查明事实真相,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刘仲祥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在2月16日下午3点在事故发生地现场对线缆进行勘验。
是日,刘仲祥一行准时到达,各方当事人陆续到齐后,工作人员在原告指明下,在事故地点架起扶梯查看三根线缆标识,却并未发现有效线索。
“顺着找!”刘仲祥“顺藤摸瓜”,在线缆往西向约百米处找到了一处垂落,刘仲祥从一处农户家借来木凳,扶着线缆仔细察看,最终找到了三根线缆的标识。在各方当事人见证下,民一庭干警现场取证并确认三根线缆均为光缆,其中一根属湖北广电新洲分公司,另两根清晰地标有“中国电信”字样。各方当事人二话不说在勘验笔录上签字确认,并承诺同意不再开庭质证。
刘仲祥庭长坚持细致入微办理每一件案件,提前做好预习功课,案件材料还未流转至手中,就通过办案系统中的扫描电子卷宗进行电子阅卷,提前明晰法律关系,不漏过任何一处疑点。此次现场勘验抓住了本案的关键事实依据,令各方当事人信服,为案件顺利办结打下了坚实基础,法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查明事实体现了法院公正司法的扎实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