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邾城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及时发现并果断处置,避免了一起当事人行凶导致伤亡事件的发生。
原告成某起诉要求与其丈夫江某离婚,在开庭前一天,成某向法庭反映,称江某可能在开庭时持刀杀害她。此事引起庭长邱国怀的高度重视,他立即部署安检及防范措施。
次日开庭前,当安检器从江某身上扫过时,突然发出“嘀嘀嘀······”的警报声,工作人员立即要求江某接受检查,但江某拒不配合,大声叫喊要杀了成某。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员一边及时制止并做江某的思想稳控工作,一边向区法院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区法院领导立即指派5名法警到邾城法庭参与事态稳控。经法警搜查,从江某身上搜出一把三寸长的匕首。此时,考虑到江某的情绪仍很激动,法官决定将开庭地点改在机关审判庭。在开庭过程中,全体人员保持高度警惕,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开庭后,又安排警车分别送当事人离开。一起可能发生的恶性事件就此得以成功化解。
这起事件与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发生的恶性事件给我们以警示:法庭安全无小事,安全警钟须长鸣。对此,我们要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要求,从多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二是狠抓安全教育,增强防范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四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夯实物质基础;五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恶性事件;六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危害后果;七是广泛宣传法律规定,对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依法制裁,提高群众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