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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走一步” 群众“少些烦忧”
——新洲法院“三书一表”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 政治部 时间: 2023-08-21 17:58 点击量: 1008

为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发出《自动履行告知书》,提醒当事人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几天后被告就将案款转到指定账户,完成了给付义务。

《自动履行告知书》是新洲区法院为推动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开展“小切口”改革实施的“三书一表”其中之一。“三书一表”指《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承诺书》《自动履行证明书》与《判后答疑申请表》,新洲区法院将“三书一表”嵌入审判工作流程,发挥能动司法作用,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从诉前到执前,审执衔接理“案后事”

“和解非常顺利,而且调解后很快就收到了钱,法院的工作效率变高了。”当事人陈先生感慨道。与此同时,履行方王女士也表示,调解时签署的《自动履行承诺书》,以及法院之后发来的《自动履行告知书》,都对她起到了警示作用:“一点也没有拖沓,办完后一身轻松。”

在法院调解或判决后,当事人可能陷入漫长地等待履行的过程,或因未及时履行,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确保当事人在法院调解或判决后能够及时履行义务,新洲区法院将“三书一表”嵌入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通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的自动履行机制,旨在强化法院的监督职能,发挥守信正向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督促当事人主动、及时完成给付义务,避免因采取强制手段而带来的矛盾激化。扩宽司法监督作用范围,在帮助原告尽快实现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被告及时规避信用风险,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从预警到修复,助推履行享“信用益”

“感谢法院的协助,有了《自动履行证明书》,我的银行贷款申请终于通过了。”近日,李先生在办理银行贷款时,被告知因为曾经涉诉,需要提交能证明其完全履行的材料。心急如焚的李先生只好向承办法官寻求帮助,承办法官在向各方当事人确认义务履行完毕后,依程序为李先生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对其进行信用修复。随后,李先生拿着《自动履行证明书》成功申请到银行贷款。

《自动履行告知书》旨在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对有履行义务的被告或被执行人开具的《自动履行证明书》则是通过信用修复,让当事人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转变。新洲区法院通过信用预警与信用修复相结合,“让失信者受罚,让守信者受益”,鼓励当事人通过自动履行回归信用体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从被动到主动,能动司法解“判后疑”

“听书记员说可以判后答疑,我就把申请表交上去了,没多久,承办法官就给我打来电话,详细解释了判决的理由。”当事人徐先生在接受回访时说道,“判决书有地方看不懂、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判、我该做什么?这下都清楚了。”

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正确认识司法裁判结果,正确对待司法强制措施,新洲区法院制定了《新洲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承办法官结案后主动、规范地进行判后答疑。此外,要求在案件判决送达时,必须附上《判后答疑申请表》,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或提交《判后答疑申请表》申请法官答疑。新洲区法院致力于发挥判后答疑解惑功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三书一表”实施后,新洲区法院案件调撤率达到40%,大量衍生案件止于未发、解于萌芽。下一步,新洲区法院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发挥“三书一表”效力,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建立源头化解、高效执行的良性机制,打通司法服务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