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某船舶公司的生产车间,设备高速运转,生产线开足马力,工人们在各自岗位上有条不紊作业,现场一派生机勃勃景象。谁能想到,就在半年前,这家企业因债务纠纷险些陷入经营困境。
2023年5月,某船舶公司与某建工公司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申请人某建工公司在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的同时,向新洲区法院申请保全某船舶公司2700余万元的财产。
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新洲区法院审判庭立即启动对该案财产保全必要性审查,同步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经审查后,认为该案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于是作出保全裁定,移送执行部门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明,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为某船舶公司的基本账户。考虑到该案涉及两家企业,且涉案标的巨大,执行干警还是决定上门具体了解情况。经走访调查发现,被保全企业虽有负债,但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状况平稳,且信誉较好。如果贸然对其基本账户采取保全措施,无疑会对被保全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一旦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不仅影响生产进度,工人们的工资也无法正常发放。”得知公司基本账户即将被保全,被申请人某船舶公司十分着急,诉说难处。
与此同时,申请人某建工公司也向执行干警反映,该公司目前资金链较为紧张,上下游多家供应商、工人追要材料款、工资款,公司经营举步维艰。此外,该公司作为央企下属公司,债权无法回收也将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一边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关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如何平衡双方权益,是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难题。
鉴于此,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向申请人解释被申请人的难处,争取对方的理解。另一方面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他可供保全财产进行置换。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申请人某建工公司主动作出了让步,同意暂不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只对其名下等价值的9台桥式起重机采用“活封”。同时,要求被“活封”后的机器设备,不得转让、抵押或者赠与等,但允许企业继续用于生产经营。这样,既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保全企业的正常运转。
“感谢法院体谅企业发展的难处,仲裁结果出来了,双方纠纷有了定论,我公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近日,新洲区法院接到某船舶公司来电。某船舶公司在告知仲裁结果的同时,也对法院柔性执法表示感谢。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始终坚持审慎、善意保全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置换”等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平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益。2024年以来,该院共办结执保案件273件,申请保全标的额达8.9亿元,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的同时,努力为被保全企业“减负”,让企业“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