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工作作风,从上下班纪律抓起。2月25日,区法院正式实行手机打卡考勤制度。这是我院今年开局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近年来,区法院虽然也实行了考勤制度,但因为是各部门自行填写报送考勤表,不同程度存在报送不及时、不真实、监督不力等现象,以致少数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不良现象无法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这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不利于队伍建设和管理。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全院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区法院为全院干警统一购置具有考勤打卡功能的手机,并实行手机打卡考勤制度。考勤制度规定:干警每天出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严禁代打卡和不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按时打卡的,需预先填写报告单,交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因病假、事假等情况而未打卡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呈报病假证明或事假申请;对无故未打卡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当日工资,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定时间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并要给予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