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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保障土河流域综合治理

来源: 政治部 时间: 2024-12-13 13:08 点击量: 1027

大国之治,山河为基。

新洲,地处鄂东五河片区,地域内一江两湖三河,是流域综合治理的重点区域。土河是新洲区潘塘街境内的母亲河,属于长江左岸三级支流,发源于麻城市中馆驿镇七里冲村,经潘塘街、旧街街从辛冲街闸剅子湾入沙河。

2023年6月,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土河作为全市四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点位之一,承担着为流域综合治理“探路子”、作示范的重要使命。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职能作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以司法之力守护大美新洲。

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

在潘塘街某村与麻城市交界处,曾经寸草不生的土地,如今结出了粮食丰收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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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活动

“就是这片土地,种植了芝麻,收成还不错,我带你们去看看。”近日,新洲区法院与区人大、区政协、潘塘街道办事处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活动,在当地村干部的带领下,对某村农用地生态恢复情况进行回访。

三年前,朱某租用新洲区潘塘街某村农用地62亩,联合徐某、王某从麻城市的大理石石材厂运出大理石尾灰,到所租用的农用地倾倒堆放,并按车数从大理石石材厂获利。经勘测和鉴定,堆放的大理石尾灰导致原有耕作层土壤孔隙率和通气性能降低,地面板结硬化,实际压占土地总面积为15.3亩,平均压占厚度为4米,其中,压占基本农田面积11.04亩。土地损坏级别为三级破坏,属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被毁坏的农用地复垦工程费用为210.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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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大理石尾灰破坏的土地

最终,法院分别判处朱某、徐某、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共同赔偿土地复垦工程费用210.07 万元,并就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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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修复后的土地上草木丛生

如今,经过近半年的建设,土地上堆放的大理石尾灰被全部清除,土壤进行了回填修复,这片曾经千疮百孔的土地逐渐恢复了生机。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积极探索有利于环境修复的裁判思路和执行方式,在土河流域段拆除违建、清理污染等案件审理过程中同步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土河“水清岸绿景更美”。

凝聚保护合力

独木难支,合抱成林。跨地区、跨部门协同保护,是做好土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新洲区法院持续强化多方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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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调研组一行前往姜墩村参观

12月12日,新洲区法院开展“司法保障土河流域综合治理”专题调研活动,新洲区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活动。

在新洲区法院和潘塘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 一行人先后前往潘塘街境内土河流域的源头——姜墩村以及土河小流域的核心区域——叶家里泵站参观。随着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推进,潘塘街这片土地日新月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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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调研组一行前往叶家里泵站参观

在潘塘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新洲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向代表委员介绍了该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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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洲区法院召开座谈会

座谈交流中,代表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新洲区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创新举措及工作成效,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区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夏安平表示,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加强源头预防,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区政协社法委主任王艳东表示,要坚持建管并重,加强上下游协调,建立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土河流域综合治理问题纷纷建言献策。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持续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潘塘街道等单位的深度协作,推动形成共建共享、联合执法、深度交流的土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切实增强土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加强源头预防

“我们知道错了,以后绝不会在禁渔区、禁渔期去河里捕鱼,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保护生态环境。”近日,新洲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四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真诚忏悔道。

2022年4月,王某红、王某福等4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罚金5000元,并于判决生效次日起6个月内,在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向涉案水域放流成鱼 47.84公斤、幼鱼2758尾。

为让村民知晓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其法律后果,自觉参与到长江湿地大保护中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新洲区法院将“普法课堂”搬到了该村村委会,在街道的协调帮助下,组织附近临河村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养殖户代表参加活动。

这种与村民面对面、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法治宣传方式得到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村民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始终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普法宣传,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夜校”、法治课堂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做良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和推进者。通过送法进校园、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增殖放流活动、举办“少年环保先锋队”授旗仪式 等,将环境保护意识“种”进青少年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