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我院组成7人合议庭,对被告人王惠武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案系渗透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且有多名外地律师参与,社会关注度高。在省、市法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新洲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及全院干警的共同参与下,11月21日晚,历时3天的庭审活动顺利结束。
一是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为确保该案妥善办理,省、市法院领导亲自包案督办,靠前指挥,多次在新洲召开案件督办会,实地查看开庭及羁押场地,并派员全程跟踪指导庭审。同时,我院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先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庭审活动领导专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多方联动,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向新洲区委、区政府申请专项经费,对审判庭进行硬件改造升级,并建立视频指挥室,搭设审判台与视频指挥室的联络专线,实现指令实时传递。向市院及区公安分局申请警力支援,确保做好被告人的押解、看守、值庭、安检、巡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外地律师的管控工作、协调相关街道做好被告人家属的包保稳控工作、协调卫生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宣传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协调供电公司保障庭审期间安全、持续用电,确保各单位形成合力,全力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三是依法审理,保证案件办理质效。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三项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庭前会议准备、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加强刑事审判团队建设,由刑庭分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选取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该案的审理工作,并拟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对整个庭审的全流程、各环节通盘考虑,确保庭审质量。省高院黄黎法官、市中院王艳庭长、李济森副庭长等在庭审期间全程旁听庭审,对庭审程序、庭审节奏的控制、争议焦点的归纳等给予指导,促使庭审更加规范高效。
四是全员参与,确保庭审有序进行。针对庭审各个环节,拟定详细工作预案,并将院机关干警分为监督组、安全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接待宣传组四个工作小组。在为期三天的庭审活动中,全院干警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通过此次庭审活动,增强了全院干警凝聚力、团队协作能力,提升了开展大型审判活动的工作能力,也展现出新洲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过硬政治素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目前,此案正在有序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下一步,新洲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