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地处武汉“东极”,是武汉最先沐浴第一缕阳光的地方。举水河与倒水河宛如两条温婉的臂弯,静静环抱这片沃土,千百年来滋养着两岸生灵,是新洲人共同的母亲河。
然而,随着长江流域深度开发及长期过度捕捞,渔业生态渐渐褪去往日光彩。为重现江河生机,自2021年1月起,武汉市对长江、汉江干流实施全面禁捕,划定禁渔区、明确禁渔期。作为长江一级支流,举水河经双柳汇入长江,不仅是重要的鱼群繁殖基地,其丰富的鱼类资源还能满足下游江豚的捕食需求,是新洲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
图为增殖放流现场
可就在这样的背景下,2023年3月,曹某在禁渔期前往举水河,以电鱼方式非法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案发后,曹某主动投案,并签署了修复承诺书。同年11月,新洲区法院作出判决:曹某构成非法捕捞罪,判处罚金二千元,没收电鱼工具,同时责令其在六个月内向涉案水域放流成鱼18千克、幼鱼9374尾。
但六个月的期限过后,曹某迟迟未采取行动。该案随后被移送至执行部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员童毅接手案件后,首先联系了审判部门,仔细梳理案情细节。
“曹某年近五十,文化程度不高,虽然案件已宣判,但他始终觉得‘没多大事’。”审判部门的同事向童毅详细介绍了曹某的情况。
带着这些信息,童毅来到曹某家。一进门,便见曹某坐在小板凳上,手里攥着件农具,闷头不语。见童毅到访,他抬起头,脸上满是不情愿。
“你觉得没多大事儿,但你想想,你捕鱼的时候正值鱼类繁殖季节,这些鱼里,说不定有不少是要产卵的,它们能繁育出多少小鱼苗,你算过吗?”童毅没有急着搬出法律条文说教,而是在曹某身旁的板凳上坐下,耐心开导。
图为增殖放流现场
曹某依旧低着头,闷声说:“我哪懂这些,就是想着捞点鱼改善一下伙食。”
“而且你用的是电鱼的方法,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童毅继续说道,“电鱼的时候,不光你捕上来的那些鱼会受伤,水里的小鱼苗、鱼卵,还有其他水生动植物,都可能被电死。一片水域遭电鱼后,往往要好几年才能恢复生机。”
曹某的眉头微微动了动,童毅见他态度似有松动,又接着说:“你想想,如果今天我们对你这非法捕鱼的事不处理,那后面会有更多的人下河捞鱼。规矩一旦松了口子,往后谁还会守?”
听到这里,曹某终于抬起头,眼神里多了些犹豫。童毅趁热打铁:“法律这么规定,不是为了为难谁,是为了保护举水河的生态。咱们得给水里的生灵留个喘息的机会,让它们能繁衍生息,这样举水河才能一直有鱼,往后子孙后代也能看见这汪活水。”
在执行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开导下,曹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相关费用。因身体原因,曹某委托渔政部门代为实施增殖放流。
8月18日上午,举水河畔阳光洒落,在执行员的见证下,一尾尾鱼苗跃入水中,如同银梭织入河流的肌理。它们将顺流游进长江,生生不息。(文中为化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