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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记|执行工作要涵养“三气”

来源: 政治部 时间: 2023-09-25 19:54 点击量: 661

我叫陶康,是新洲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2022年7月,我调到执行局工作。短短的一年时间,我从执行“小白”快速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执行员,要问我的“秘诀”,我认为做好执行工作,关键是涵养“三气”。


一是不信邪的“正气”。今年6月,我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打了十余年的官司,案件进入执行环节,需要处理的就是排除妨害,拆除影响当事人进出的大门。拿到案卷材料后,我首先详细查看了判决书内容,站在中立的角度思考如何执行,有没有和解的余地。我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自行拆除大门,我就到实地勘察,并再次向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送达了相关预警通知书,告知了最后拆除期限。然而,被执行人却反复无常,故意拖延拆除时间。我在多次上门督促无果后,便决定对该扇门进行强制拆除。从上午9时到下午3时,历经6个小时,终于拆除了阻挠当事人回家的大门。这起案件前后经过数十次沟通,十余次往返现场勘查,最终顺利执行完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正气”,真真正正把老百姓的事儿当作自己的事来做。

二是不怕难的“勇气”。记得刚来执行局的第一个月,我就遇到了一个性格比较固执的当事人。案件才立案不久,原告就在电话中威胁,要求法院必须当天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并以做出过激行为要挟法院。然而,我在仔细查阅调解书后发现,该起执行案件其实并没有太大争议,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过户,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5万元。因原告拒不交款,导致被告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我反复向原告解释,但第二天,原告还是带着妻儿老小来到了法院。看着面前情绪激动的原告,有那么一刻,我脑海中出现委屈、胆怯,想要退缩的念头。但考虑到这件事情涉及两起案件,若处理得当,两起案件都能顺利执结,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于是,我强压下内心的惶恐,拉着原、被告再三劝说和释法说理,最终,原告同意先交2万元,待过户完成后再支付剩余的3万元,在征得被告的同意后,我们为原告办理了过户。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办完过户后,原告却出尔反尔,失去了踪迹。经过六个月的查找,我们终于找到了原告的住所,并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原告被拘传后当场向法院交付了尾款3万元,该案执行完毕。执行之路,有坦途,也有曲折,“法律”是指引,“勇气”是力量,要敢于扛起担子,不逃避、不后退,积极解决问题,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三是不罢休的“脾气”。案件能够执行完毕固然完美,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而如何能达成和解则需要执行员有着很强的工作能力和坚持不懈的决心。前段时间,我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是一家公司,原告为被执行人提供了劳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后在原告的申请下,我们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拘传,案件标的额为150余万元,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态度很强硬,坚持认为是公司欠的钱,不是其本人欠的钱,并称公司目前欠款还未收回,无法还款。该案从上午10时开始调解,由于金额较大,一直未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和解方案,且涉案时间长达五年之久,原告对被告失去了信任。让原告重拾对被告的信任成了和解的关键,我在做工作的同时,也在不停地翻阅案卷和查询执行系统,既然原告不信任被告,那我们就找担保人、担保物。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名下登记了一套房屋,我以此为突破口,要求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自己的房屋作为担保,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刚开始比较抗拒,认为公司债务与自己个人无关,我反复向其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眼见我们打算将其送拘,他这才松口,表示愿意用自己的房产为本次执行提供担保,当拟完和解协议目送双方离开法院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执行工作很苦、很累,但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无愧于心,无愧于人民的期望,涵养好“三气”,争做新时代“鲍卫忠”式的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