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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法院开展积极开展“三农”巡回审判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 审管办 时间: 2022-05-09 10:26 点击量: 10535

2021年来,新洲法院发挥基层法庭面向群众优势,成立“三农”巡回审判庭,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审理涉三农案件61,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机构人员 “三定”。以派出法庭为依托,定点开展巡回审判,分别在6个人民法庭设立13个巡回审判点和一个常驻审判点,实现乡村全覆盖;定期组织审判员到巡回审判点和常驻审判点开展巡回开庭和指导调解工作,调配11司机”跟班保障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定员常驻“三农”巡回审判庭,由民一、民二庭各固定1名审理“三农”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与各法庭机动分派1名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辖区 “三农”案件纠纷处理工作,并在街道村委会公布法官联系方式,方便农民群众参与诉讼。

二是提高效率“三快”。“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三农”案件当天立案,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情况,倾听农民群众诉求,尽量就地解决问题。对于影响当前春耕春种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审结的,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实行优先排期开庭、优先送达、快速审理,开庭时间不受工作时间限制。近日,在审理原告某合作社与被告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中,农户已在违约转租的土地上种上了庄稼,为降低经济损失,经法官调解后虽解除了原、被告土地出租合同,但原告合作社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内容,并第一时间下发农户的流转土地资金,充分保障了农户切身利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司法便民“三就地”。“三农”巡回审判庭可就地受理案件,当场办理立案手续。承办法官与立案庭联系预留案件编号,两日内将立案材料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原则上“三农”巡回审判庭就地审理案件,在涉案辖区人民法庭集中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对事实依据清晰、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根据当事人或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到街镇巡回审判点或村委会就地开展调解,去年以来,以调撤方式结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类案件占总数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