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名下债权转让给自家员工,
企图通过“债权腾挪术”规避法院执行。
近日,新洲区法院依法驳回了一起
涉嫌逃避债务的执行申请,
成功阻止某劳务公司通过转让债权
转移财产的行为。
该案的顺利办结,
得益于武汉市两级法院之间建立起的
跨区域快速响应执行联动机制。
(图源网络)
今年年初,新洲区法院收到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申请。申请人高某声称通过债权转让获得某劳务公司对某环保公司的60余万工程款债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经执行员调查发现,原债权方某劳务公司存在多项异常:该公司早已被吊销营业执照;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该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尚有3起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案件,累计拖欠钱款超170万元。更令人起疑的是,高某正是该劳务公司员工。
“这种‘带病转让’明显是想转移财产!”执行员迅速向法官联席会汇报案件详细情况。通过合议,认为该债权转让协议不符合债权转让相关规定。
新洲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启动跨区域协作机制,与青山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对接。经查证,该劳务公司确实涉嫌通过虚构债权转让转移财产。新洲区法院依法驳回高某执行申请后,第一时间将涉案债权线索移交青山区法院,推动该院恢复对劳务公司终本案件的执行。
目前,涉案债权已纳入青山区法院执行程序,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洲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一张网”理念,深化与兄弟法院协作,持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恶意转让、虚构债权等行为实施精准打击,让“假债权、真逃债”的把戏无处遁形,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