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院立案庭法官来到旧街街高山村,向该村村民岳某宣传法律知识,以案释法。
岳某向区法院起诉其子岳某某,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给付十三年来为其代理诉讼的劳动报酬,并依法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因岳某的二份起诉状不符合有关规定,立案庭多次要求其补正,但岳某均不予配合。
考虑到岳某年过七旬,体弱多病,到法院办事不便,立案庭法官决定到其住所地当面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在高山村村委会,法官们邀请了旧街街道办事处干部及村委会书记到场,与岳某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立案庭法官向岳某详细介绍了关于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讲解了一些具体的案例,对其维权途径提出了建议。岳某听后,表示不再起诉其子给付赡养费,并将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法官们文明亲民的工作作风、细致周到的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赢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称赞。(旧街法庭陆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