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旧街法庭通过手机短信使一起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交通事故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2010年7月18日,被告陶某驾车从旧街街新八冲村前往张寨村时,与原告胡某所驾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胡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轮协商未果,原告胡某遂诉请要求被告陶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1734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鉴定机构就原告胡某的伤情作出了两份不同的鉴定结论,双方对此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意向,被告陶某亦申请要求对原告胡某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而此时原告胡某已外出打工,法庭经多方查找,都无法和胡某及其家人取得联系,案件不得不中止诉讼。
今年9月,法庭刘庭长多方通过熟人关系,得到了原告胡某的手机号码,当即向其发短信转达了被告陶某同意调解的意愿,后又多次发短信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调解结案的好处,慢慢化解了胡某的心结。胡某从刚开始的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到后来主动用短信与刘庭长取得联系。最终,胡某与陶某达成协议,由陶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30000元,胡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