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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支付养老院费用 法官温情调解化纠纷

来源: 汪集人民法庭 时间: 2025-08-22 09:22 点击量: 1694

“于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您!我已经把母亲接回我家了,我们会好好照顾她,让她安享晚年。”电话那头,刘婆婆的女儿语气里满是感激。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你们能主动承担起这份责任,非常不容易。家庭和睦、老人安康,比什么都重要。”新洲区法院汪集人民法庭法官于劲温和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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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这是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年事已高的刘婆婆在某养老院居住了四年,起初四名子女协商确定了赡养方案:三个儿子共同分担全年的养老院费用,每人各负责四个月每月支付4000余元费用;女儿则主要承担日常探望和零散开支。然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大儿子因投资失败、生意亏损,长期拖欠养老院费用。服务合同到期后,由于子女们未能及时将母亲接回,养老院继续为刘婆婆提供照护服务。期间,二儿子和三儿子虽支付了部分费用,但随着大儿子拖欠的费用越积越多,养老院的垫付压力日益增大无奈之下某养老院刘婆婆及其四名子女一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3万余元。

于劲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并非一简单的合同纠纷——其背后折射出家庭内部赡养责任的失衡与亲情的疏离。审理期间,大儿子失去联系,二儿子远在外地照顾孙辈无法到庭,最终只有女儿和在老家务农的三儿子前来应诉。

面对“人难找、面难见”的困境,于劲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反复通过电话与各方沟通。他一方面向子女们释明法律:赡养父母是全体子女共同的法定义务,子女间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对外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养老院沟通,希望院方体谅子女们的实际困难,放弃违约金部分,集中解决欠费问题。

“我理解你们兄弟姐妹之间因为大哥拖欠费用产生心结,也体谅你们曾因支援大哥生意影响了自家生活。但眼下最关键的,是让你们的母亲能够安心养老,不能让亲情在纠纷中越磨越薄。”于劲在电话里耐心劝导。

最终,经过于劲反复劝说,兄妹三人的态度逐渐缓和。令人动容的是,刘婆婆的女儿主动表示,为了母亲能安享晚年、为了家庭和睦,愿意想办法筹集资金,支付全部拖欠费用。

刘婆婆的女儿克服困难,多方筹措,最终将欠款悉数付清。养老院在收到款项后很受触动,当场出具收据,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这起因履行赡养责任而起的纠纷,在于劲近二十天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终于圆满解决。

如今,刘婆婆已被女儿接回家中悉心照料。于劲在回访中了解到,几个子女之间的联系也更加频繁了,大家经常通过电话关心母亲的近况,家庭关系渐渐回暖。(文中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