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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分争 实现双赢

来源: 民二庭 时间: 2012-09-07 16:02 点击量: 804

   民二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不断摸索结案的最佳效果:以“温情告白”,力求劳资双方相互包容、理解,在法院搭建的平台上化解分争,实现双赢。

原告(被告)武汉集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告(原告)陈国勇劳动争议两案,双方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起诉来院。武汉集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诉求:陈国勇不应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应享受为其补缴工作不足一月的养老保险待遇。陈国勇诉求:解除与武汉集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判令集能公司为其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判令集能公司支付工伤待遇及赔偿金、工资差额、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43182元。 从双方的诉求来看,观点对立,分歧很大,特别是合议庭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时,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似有大动干戈之势,证据交换被迫停止。 鉴于此,合议庭认为双方矛盾之深似有心结,主审法官方彩明主动走访仲裁委了解原、被告双方最初申请仲裁时的情况,得知陈国勇因在集能公司实际工作21天即发生10级伤残,其在医院住院7天的医疗费用集能公司已全部结清,集能公司认为陈国勇已治疗终结并已出院不存在停工留薪期,且陈国勇在集能公司仅工作21天,又是外地人,在本地区无法为其办理社保,言外之意以为陈国勇仲裁目的在于多要钱;陈国勇误认为公司侮辱了自己人格,自尊受到伤害,愤而反击,坚决不同意调解,以致双方走到诉讼程序。 了解到双方症结后,主审法官方彩明认真研究案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深入分析,对本案争议的焦点做到心里有数,两案如期开庭审理。合议庭在庭审结束准备进入调解程序时,主审法官方彩明当庭对双方当事人“温情告白”:“接手这两起案件,作为主审法官心情非常沉重,陈国勇才24岁在第一次参加工作21天就遭遇了工伤,十指连心,随着撕心裂肺的惨痛,陈国勇右环指永远没有了,陈国勇忍受了巨大的痛苦。同时,这也是集能公司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故发生了,对于公司而言也是重大损失。本案既然已发生,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从仲裁委到法院,耗损了双方大量的人力物力,给双方形象都造成一定损伤。俗话说,相打没好拳,相骂没好言。从本案来看,陈国勇受伤前工作积极,吃苦耐劳,陈国勇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送去医院治疗,伤好后公司又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已有依法补偿的想法,在陈国勇停工留薪期间公司也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说明双方原来关系比较融洽,可能在后来的工伤赔偿方面双方语言有不慎之处导致双方斗气,双方可否不计前嫌,多想对方好的一面,换位思考,多为对方考虑一下,在法院为双方提供的这样一个平台上,能否心平气和解决纠纷,握手言和?”面对主审法官发自肺腑的心声,面对合议庭成员真诚、期待的目光,对方当事人受到震动与感动,均表示愿在法院主持下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当庭调解结案。

这一案例的成功调解,特别是法官庭审现场的真情告白,无疑是民二庭在探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大胆尝试与创新。